关于开展2021年新疆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教育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团委,各地州市科协、教育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青少年科学素质,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2021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科协发青字〔2021〕24号)要求,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文明办、团委将联合开展2021年新疆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请各地根据《2021年新疆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落实。各地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动员中小学校参与活动。

附件:2021年新疆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文明办 自治区团委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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