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部门单位,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第3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23年8月20—26日在湖北武汉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组成

按行政区划,各省(区、市)组织一个代表团参加终评活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单独组团。各代表团由领队和入围终评的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组成(名单见附件1、附件2)。领队负责代表团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由各省级创新大赛组织机构负责选派,包括正、副领队各1名(其中1名必须为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确认参赛

参赛代表团成员须于2023年7月11—17日在线填报参赛回执。入围终评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登录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ttps://cyscc.org/castic),完成参赛确认和信息反馈,下载《参赛声明》并签字,在报到时出示。领队登录大赛工作管理系统,确认本代表团人员、填写领队信息和代表团行程信息,打印代表团参赛回执,盖章后上传。

三、展馆和驻地

1.大赛主展馆:中国光谷科技会展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7号)。

2.学生和领队驻地:潮漫凯瑞国际酒店(地址:武汉市洪山区408号)、丽顿酒店(武汉光谷大道地铁站华科大店)(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6号)、维也纳国际酒店(光谷三路生物城科技会展中心店)(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618号),可乘坐组委会安排的接驳车往返于展馆和驻地。各代表团驻地分配情况另行通知。

3.科技辅导员驻地:武汉花山月酒店(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花城汇),可乘坐组委会安排的接驳车往返于展馆和驻地。

四、接送站

组委会将安排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武汉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接送站。各代表团领队须统一组织全团成员来汉。

五、报到和注册

报到时间为8月20日全天和21日上午。接站后,各代表团乘车前往各自驻地报到并领取活动资料。

报到后,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和领队可乘坐组委安排的接驳车前往展馆,凭本人身份证进行注册、领取参赛证件。

8月21日14:00在主展馆召开全体领队会。

六、费用

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和竞赛期间住宿费自理,住宿费到组委会统一安排的驻地按照大赛协议价自行交纳。如早到或晚退,产生的相关食宿费自理。

参赛代表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住宿费。各代表团领队须汇总有关情况,向组委会提交减免申请,并及时关注组委会相关批复结果。

七、布展

布展时间为:8月20日下午、21日全天。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每个作品一个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并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作品编号,布展前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根据各自的作品编号确认展位。

2.布展:布展须按照《第3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的要求,由参赛者本人完成。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

根据竞赛规则,参赛者须将研究的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材料带到比赛现场,问辩时向评委展示。

3.安全检查: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完成布展后,参赛者持胸卡到展厅内查询机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排序依次对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作品获得《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安全检查的作品不能参赛。

八、日程安排

终评期间,将举办开幕式、专项奖颁奖典礼、闭幕式暨颁奖典礼等大型活动,作品问辩、创新素养和综合素质考察、科技辅导员综合测评等评审活动,科学家精神报告、青少年科学讨论会、“学长说”创新故事分享会及公众开放等系列学习交流活动。各代表团须按时参加各项活动(日程见附件3)。参加作品问辩、创新素养和综合素质考察、专项奖颁奖典礼、闭幕式须穿着正装。不参加评审活动的参赛代表,将取消参赛资格。

九、安全要求

各代表团领队承担本代表团组织管理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代表团成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往返途中及竞赛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大赛期间,各代表团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入围终评名单

2.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入围终评名单

3.2023年第3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日程(拟)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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